為減輕小資族租屋的經濟負擔,內政部今年放寬租金補助限制,以往規定需要設籍在租屋處才可申請補助,現在改為只要有「租屋事實」就可申請;除此之外,所得上限提升至2.5倍,讓更多上班族都有申請機會,申請名額也擴增1倍,8月4日正式上路。你也是租屋族嗎?快來看看詳細的補助內容吧!
2020年租金補貼4項放寬措施,申請資格、時間、名額一次
為協助購屋、租屋有經濟困難者,內政部提供租金補貼服務,民眾向政府申請後,經主管核定符合身份、月收入所得、租賃狀況、不動產狀況等規定,政府將補助12個月的津貼,由於補助時間為12個月,有需求的民眾需每年提出申請。
放寬一:加開受理申請梯次
以往受理申請集中在7、8月,內政部今年改為每年有2個梯次可以申請,申請與撥款時間如下:
第一梯次:受理申請時間為2020年8月4日至8月31日,開放10萬戶申請名額;預計2021年1月底撥款給申請人。
第二梯次:受理申請時間為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,開放2萬戶申請名額;預計2021年6月底撥款給申請人。
放寬二:申請名額加碼
以往申請名額限制為6萬戶,今年加倍到12萬戶,各縣市加碼戶數不同,根據591房屋交易網資訊,台北市從1萬戶增至17,722戶,新北市從13,000戶增至24,000戶,桃園從10,000戶增至17,000戶,其他縣市名額也有增加,詳細情詳見內政部官網。
放寬三:有租賃契約即可申請
原本申請者必須將戶籍遷到租屋處才得以申請租金補助,今年取消此規定,改以有租屋事實為依據,也就是持有租賃契約,就可向租屋所在的縣市政府的主管機關提出申請。例如,A租屋族戶籍在台中,租屋處在台北,仍然可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跟朋友或者其他房客合租同一個房屋,同樣視「契約」而定,也就是說,如果當初是全部房客合簽一份契約,那就只能以這一份契約申請一份補助;若當初是每一位房客個別跟房東簽署契約,那麼每一位房客都可以申請補助。
放寬四:所得上限提升至2.5倍
原本限制為「每人每月平均所得」低於「最低生活費」的1.5倍,今年放寬至最低生活費的2.5倍,也就是政府提高所得上限,讓更多上班族,不論是單身、雙薪或者有小孩的家庭都有機會申請。
簡單來說,申請人必須符合,每月平均所得低於「所在縣市每人每月平均所得」以及「每人動產限額」。不同縣市政府的薪資所得不同,因此申請標準也有不同,請參照下圖:
租金補貼各縣市額度大不同!台北市補助最多5000元
根據各縣市薪資行情、消費水平不同,各地補助金額也有不同,例如,台北市補助「單身且未滿40歲者」每戶每個月4000元租屋補助,「單身40歲以上者或非單身者」則是每戶每個月補助5000元租金;各縣市補助額如下圖所示:
租金補貼申請四大注意事項
(一)身份
必須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份,並且符合以下三條件之一:
- 已滿20歲成年人
- 未成年已結婚
- 未成年,已在安置教養機構,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者
(二)申請文件
- 申請書(線上申請不用)
-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電子戶籍謄本
- 申請人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
- 租賃契約影本
- 符合相關加分條件(如社會弱勢)等佐證文件
(三)申請方式
- 書面申請:申請人在規定的申請時間內,填寫申請書並且檢附相關文件後,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租賃住宅所在地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。另外,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,申請日以郵戳為憑。
- 線上申請:申請人在規定的申請時間內,到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。
(四)受理申請單位
申請人租屋所在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,各地申請單位資訊如下圖所示: